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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| 经济政法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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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9-13 03:48:1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快戳标题下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」关注小漓


经济政法系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

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经济政法系于2013年成立,现设有经济学、金融学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法学四个本科专业,共有在校生2300余人。同时还承担全院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任务。
目前,经济政法系有专任教师38人,专职辅导员9人。专任教师中有教授职称的4人,副教授职称的11人,高级职称教师占36%。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人、硕士学位的教师41人,形成了高学历、高职称、年龄结构与学缘结构较为合理的优秀专业教师队伍。并具有一支勤勉尽责、爱岗敬业、乐于奉献的专职辅导员团队,为培养优秀学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。
根据实践教学的需要,经济政法系在校外建立了一批教学实践基地,主要有:桂林市人民检察院、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、桂林雁山区人民检察院、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、招商证券桂林营业部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山路证券营业部、大华期货有限公司桂林营业部等。在校内设置有“模拟法庭”“金融实验室”等实训实验室,为培养应用型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经济政法系秉承广西师范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,依托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、法学院和政治与行政学院的学科与师资优势,聘请周世中教授、经济学专家罗知颂教授、蒋团标教授、陆奇岸教授等知名学者任首席教授。经济政法系遵循“学以致用、一专多能、建业创新”的办学指导思想,以“宽口径、厚基础、重技能、显特色、强素质”为人才培养理念,立足广西,面向泛珠三角区域、泛北部湾和东盟经济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,努力培养高素质、应用型人才。
经济政法系人才培养工作一直紧盯专业学科发展的前沿,全面推进教学改革,优化课程体系,强化重点专业和重点课程建设,注重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,加大实验教学的力度,创建多层次的教学实践基地,努力开拓学生视野,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、社会责任感、沟通能力、创业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,塑造能胜任经济管理部门、法律服务部门、政策研究部门、金融机构、企事业单位的规划、决策与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。近年来我系毕业生先后被中国政法大学、中国海洋大学、吉林大学、云南大学、湖南师范大学、广西师范大学等国内、区内重点大学录取为研究生;每年均有学生考上国家、地方公务员;在法院、检察院、银行、证券公司、保险公司、外贸公司工作的学生比例不断上升,这充分显示出我系学生的良好竞争力。


经济学专业培养目标:本专业旨在培养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,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、分析工具与方法,了解经济学研究与发展的前沿动态,系统接受经济运行分析的训练,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,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,胜任公共经济管理部门、政策研究部门、金融机构、企业等单位的经济分析、预测、规划和管理工作,具有较强的创新、创业意识的应用型、复合型专门人才。
就业方向:本专业毕业生能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,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,能胜任公共经济管理部门、政策研究部门、金融机构、企业等单位的经济分析、预测、规划和管理工作,并能从事经济学教学与研究等工作。

金融学专业培养目标:本专业旨在培养学生具备现代经济、金融理论和业务知识,尤其是银行、证券、保险、投资、融资、结算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实践技能,具有较高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,良好的创新精神,能较系统地掌握现代金融学的基本理论、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,了解中外金融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,掌握有关法律法规,具有分析和解决金融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就业方向:本专业毕业生能在各类金融机构、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大型企业集团、跨国公司的金融相关业务、资本运作、研究策划、教育培训等工作。

国际经济与贸易培养目标:本专业要求学生学习和掌握经济学、国际经济、国际贸易、国际金融与结算、国际商法、电子商务等相关理论与实务,具备坚实的经济学和国际贸易基础理论,熟悉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现状与世界市场行情,掌握现行的国际贸易规则、惯例及我国对外经贸政策法规,以较好的专业外语水平为基础,具有实际的外贸业务操作能力和市场策划能力,熟悉现代电子商务技术的、具有较强的创新与创业意识的应用型、复合型国际贸易专门人才。
就业方向: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各类外贸企业、外资企业;商业银行、证券公司;自营出口企业、各类工商贸易公司;对外贸易经济管理部门、海关和边检部门、国民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工作。

法学专业培养目标:根据法学本科的培养目标和特点,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与课程教学内容安排或价值取向上强调应用性。同时,应当立足广西,面向泛珠三角区域、泛北部湾和东盟经济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,掌握一定的外语能力,熟悉相关区域的法律文化和法律知识。一方面,使学生充分了解和掌握法学理论的基本概念,基本知识和基本体系,熟悉法学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制度,确立法律意识;另一方面,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,即从事法律实务活动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各种技能,能够正确地运用法律规范处理纠纷,具备对法学理论的认识能力和法律事务操作能力。
就业方向:本专业毕业生能在立法机关、司法机关、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企业和公司以及从事法律服务或者法学教学工作。

(经济学实践教学比赛)

(商务谈判)

(模拟法庭活动现场)

(我系首届参加桂林银行班的学生)


策划:党政事务部
编辑:黑兔子
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
微信团队出品

·END·

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向学·向善·自律·自强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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